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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6 作者:jysjcy

案例速递:

2023年4月,未成年人张某通过网络结识了能挣快钱的“上家”,根据“上家”的指示,张某将自己的两部手机放在一起,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与诈骗分子联系,另一部手机根据诈骗分子的指示拨通被害人电话。通过这种方式,诈骗分子可以直接与被害人进行对话,让被害人添加诈骗QQ号、微信等联系方式,利用话术对害人进行诈骗,导致一被害人被骗人民币14万余元。2023年5月份,林某与李某采取同样手段拨通被害人电话,导致一被害人被骗8万余元。

在两个案件中,行为人使用手机卡做“手机口”,通过两部手机帮助“上家”诈骗分子拨打被害人电话,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冒充快递客服退款等实施诈骗行为提供帮助。他们受犯罪分子蛊惑成为电信诈骗“工具人”,沦为诈骗罪的从犯,最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检察官微提示:

1.未成年人千万不要相信“轻松赚钱”等虚假宣传,更不要参与所谓“手机口”业务,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2.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的微信、QQ,尤其当对方提出转账要求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未成年人一定要多与父母商量,谨防受骗。若有疑问还可以拨打96110反诈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对于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链接一定要做到不贪、不听、不信、不点击、不转账、不透漏任何验证码,更不能向陌生人透露身份证、银行卡、支付密码等个人信息。

4.及时下载使用“国家反诈中心”手机APP,积极学习防诈反诈知识,不断提升辩诈识诈能力,牢牢守住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