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燕是济源市人民检察院从事未成年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未检检察官主要职责是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诫、帮教罪错未成年人,不仅是“国家公诉人”,更是“国家监护人”。于海燕从事检察工作20年,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10年,在办案中她始终做到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惩诫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及时有温度”,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了应有的努力。
忠诚履职
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职责
于海燕曾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被告人是一名小学教师,对多名女学生实施猥亵,但拒不认罪,辩护人为他做无罪辩护,因报案晚,从案发距离立案时间已过了一年多。于海燕从细微处入手,严格审查证据,绝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在证据面前绝不让分毫!公诉席上于海燕抓住细节沉着发问,指出多名被害人的陈述客观、真实,符合其年龄特征,同时指出被告人在教室对学生实施猥亵犯罪,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被告人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应从严惩治。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被判处从业禁止。看着含苞未放的花季少女遭受侵害,于海燕的内心总有难以名状的痛楚,为更好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于海燕和同事们组建校园法治宣讲团,以案释法,让孩子们懂得用法律的知识武装自己,用法律的智慧保护自己。
教育感化挽救
让迷途少年重返社会
于海燕的手机里始终保存着一张珍贵的照片,那是在敬老院拍下的一张照片。为更好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于海燕带领两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到市敬老院参加义工劳动,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蹒跚着走来,满眼怜爱地拉住两个孩子的手,语重心长地劝导他们莫走歪路,孩子的心灵受到震动,于海燕拿出手机留下了这个宝贵的瞬间。这两个孩子考验期满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于海燕与他们保持联系,关注他们的近况,一个成为一名厨师,另一个考上了大学。孩子是家庭和社会的未来,拉一把,可能就是栋梁之材;推一把,可能沦为少年犯。于海燕感到自己办的不仅是未成年人的案子,更是他们的人生,作为检察官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法律监督
竭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于海燕办理一起提出抗诉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这四个孩子沉迷网络,他们租用钓鱼网站非法获取别人的QQ账号和密码,非法获取游戏装备。游戏装备是虚拟货币,法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判处六个月到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这四个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于海燕深知,这样的判决会掐灭这四个家庭的希望,检察官的职责告诉她这个案子还有抗诉的可能。于海燕向外地检察机关请教学习,梳理相关法律依据,认为该判决定性不准,量刑不当,提出抗诉意见,经检委会研究后支持抗诉意见,四名被告人最终被判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均改判缓刑,他们回归社会,找到合适的工作,于海燕感到很欣慰,她以检察官的职责捍卫法律的公正,以柔情感化迷途的少年。
大爱无声
情满未检结硕果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2021年于海燕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发现,这名未成年被害人面临家庭困难,休学在家,他还想考大学,可家里已没钱看病,于海燕了解到,被害人治病家里积蓄不多,一家四口母亲体弱多病,哥哥长期住院还欠医院3000多元医药费,全家主要靠父亲每月3000元工资维持生活。对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的应尽职责,一定要挽救这个孩子,尽快摆脱当前生活困境。于海燕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作配合,仅电话号码她就记了满满一页,确保救助措施落实到位,济源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为这名未成年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5万余元,家人带他到做了全面检查,现在这名未成年人已重返校园,于海燕特意加孩子班主任的微信,关注孩子的成长,积极沟通市妇联、教育局、团市委,学校为孩子申请助学金,孩子被班级学生选为“最美奋斗者”。
工作二十年来,多少个夜晚、多少个周末加班于海燕记不清楚。有艰辛也有快乐,有付出也有收获。于海燕办理的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检精品案件中被评为优秀案件,所办1起案件2020年入选济源示范区首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精品案例”,办理的2起案件入选2022年济源示范区第二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精品案例”。2016年于海燕荣获河南省检察机关“检察之星”提名奖,2019年于海燕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于海燕热爱自己的家乡济源,热爱自己从事的未检工作。伟大出自平凡,把每一个平凡工作做好,就是不平凡。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对罪错未成年人春风化雨不放弃,于海燕要做未成年人检察道路上努力奔跑的追梦人,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守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