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文件
济人常发【2016】18号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6年7月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宇松同志、市人民法院院长宫鸣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孟侠同志的提请,于2016年7月5日通过决定
任命:
翟伟州、李子娟、刘利苗、董玉洁四位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体军、王德超两位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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