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丨您有一份检察微提示请查收!
时间:2024-07-09 作者:jysjcy
案例速递:
2022年12月14日卢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济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其在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多次将监管定位手机放至家中后外出,检察工作人员拨打其定位手机无人接听,脱离了司法所的监督管理。
检察官微提示:
卢某某人机分离的行为违反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规定,司法局对其依法给予训诫处罚。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约束自己的言行,遵纪守法,真诚悔罪。对无视法律心存侥幸或者监管难度较大的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要根据其违反的事实和情节及时依法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