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和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30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三巡察组对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巡察。2024年2月21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三巡察组向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班子成员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动员部署会,研究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责任,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督导推动、统筹调度各项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印发《关于示范区党工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反馈的6个方面19类问题,认真梳理细化为49项具体整改事项,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清单化”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销号。
(三)注重标本兼治,强化结果导向。在整改落实中,注重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带动相关问题解决。坚持抓好结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班子建设、能力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将问题清单变为成果清单。截至2024年5月20日,通过整改,共完善制度13项,开展专项治理6次。
二、集中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建设有差距,忠诚能动履职力度不够强”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与检察实际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持续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转化工作。二是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持续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作为学习重点抓紧抓实。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政治轮训,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中央、省、示范区关于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修订完善我院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参会人员、职责,规范会议程序;建立党组成员《意识形态责任明白卡》,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组织开展“三同步”工作机制培训,提升舆论应对处置能力;健全完善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推进形成舆情处置合力;建立网络账号登记备案台账,加强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
3. 针对“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领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强数字检察建设,加强刑事诉讼非羁押人员数字监管系统应用,引入“豫见未来”强制报告联动平台,积极打造“愚公新少年”未成年人关爱帮教平台。印发《关于加强理论研究暨品牌培育等工作的若干意见》,持续推进“轻微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刑罚处罚机制”品牌建设,把典型案例培育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建立“种子”案件台账并全程跟踪指导。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研究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后续跟踪监督力度,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察看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对涉案单位问题整改成效进行评估。对75件已终结的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对问题整改成效进行再查看,对确有虚假整改或不整改的将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目前暂未发现虚假整改或不整改情况。三是认真落实政法工作要求。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一步细化重大事项、敏感案事件请示报告工作分工,压实请示报告责任。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全面梳理分析刑事、民事、行政监督情况,研究剖析原因,印发《员额检察官业绩本地化考评及奖惩暂行规定》,将监督工作作为专项计分项目予以考核,定期通报监督数据,提升监督质效。针对2020年至2023年醉酒危险驾驶案件逐年增多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关对策,加强与公安机沟通,形成犯罪预防合力,切实将司法为民理念贯彻到具体业务中。四是加强监检协作配合。认真学习省委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起草了《关于加强监检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的意见》;成立固定办案团队,负责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高办案效率。
(二)关于“纪律建设不深入,持续强化严的氛围不浓厚”方面
4.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及示范区贯彻落实《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精神,研究部署我院任务分工并印发任务台账,切实抓好抓紧。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面梳理上级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要求新部署,认真制定并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二是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组织各部门学习《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提高对廉政风险的认识。印发廉政风险排查方案,全面排查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三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检务督察工作条例》,切实提高责任意识。落实《内部审计工作细则(试行)》,制定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三重一大”等项目开展全程监督。四是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学习检察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五是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加强机关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建设“清风长廊”;开展“清廉文化进科室”活动,进行“清廉科室”选树,开展“清廉”主题书法作品征集活动,积极打造身边的“廉书房”,大力营造廉政氛围。
5. 针对“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结合检察办案,组织开展我区涉企刑事案件、涉未刑事案件、盗窃案件以及醉酒危险驾驶案件专题调研,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形成专题报告。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力度。积极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制定“检察护企”“检护民生”落实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加大涉企、涉民生案件排查和受理力度。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制定年度“送法六进”活动计划,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法治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结合法治宣传教育人群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信息获取习惯等,定制背包、文件袋、便利贴、宣传彩页等法治宣传产品,增强法治宣传产品吸引力和趣味性。
6. 针对“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组织干警对《“三个规定”文件资料汇编》进行再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落实“三个规定”的督察力度,定期通报填报情况;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承诺制度,组织全院干警签订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制度机制,印发《济源市人民检察院财务支出管理暂行规定》,对提交党组会研究经费做出明确规定。三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印发《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合同管理部门,确立合同管理员,明确合同审批流程以及验收条件,切实加强统一管理。四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根据现执行的财务支出管理暂行规定、车辆燃油维修暂行规定、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内控工作需要,积极组织修订《内部控制手册汇编》。五是加强离任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我院《检察人员离任谈话和纪律、从业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对离任人员的纪律教育,组织离任谈话,签订《离任从业承诺书》;加强离任人员信息通报,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书面通报离任人员信息。
7. 针对“派驻监督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靠前监督。认真学习《中共济源示范区纪工委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参加党组会对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对党组会议记录等书面资料进行检查。二是加强日常监督。认真对照政治监督事项清单,定期查看落实情况;督促规范廉政谈话,注重效果;规范信访件转办程序,形成常态;结合巡察情况及近期案件线索,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三是加强专项监督。认真收集整理上级安排的各项专项活动相关资料,列出清单,定期查看完成情况,督促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对监督单位区管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二十大以来“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参加“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活动,认真梳理排查、研判监督单位情况。
(三)关于“作风建设不够硬,常态化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不到位”方面
8. 针对“排查整治工作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本年度常态化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印发年度司法执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有序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9. 针对“司法办案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分析研判。对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注重加强与法院、公安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坚持不公开听证和疑难复杂案件提请检察委员会研究。二是提升刑事案件量刑建议精准率。组织干警研究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我省量刑指导意见以及先前判例,提高公诉人量刑建议水平。对2022年1月至2023年10月适用认罪认罚刑事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改变比例偏高问题进行分析,形成工作报告,在科室进行学习和通报。不定期召开侦诉审会议,就规范量刑建议工作主动与法院沟通联系,就存在分歧较多的类案深入沟通,就争议较大的个案结合具体案情,进行量刑沟通。今年以来,量刑建议精准率明显提高。三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升全员救助意识,规范归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案卡填录,确保数据更加精准科学。完善司法救助奖惩机制,提升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加强与政法委联动,形成合力,拓宽救助理念和渠道,加大对检察机关救助工作和救助资金的支持力度。
10. 针对“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剖析立案监督少的原因,形成了两项监督分析报告,确定本年度监督工作任务目标。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利用大数据对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开展监督,加强对法院在对被执行人保险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类案监督,开展涉医保领域民事案件检察监督工作,积极调阅卷宗摸排线索。加强监管场所监督,制定驻所检察室人员年度轮岗计划,严格落实派驻检察人员工作制度,依法规范履行职责。二是优化法律监督方式。安排专人负责“两法衔接”平台案件线索的筛查工作,建立重点案件台账,对发现的有价值的线索加强跟踪协调监督。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及时将是否需要治安处罚的意见移交行政检察部门。加强数据模型应用,开展数字检察培训。加强府检联动,推进与行政机关实现信息共享,形成良性互动。三是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认真学习贯彻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依照程序和事实开展责任追究。
11. 针对“为民服务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增强信访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尤其是针对高发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犯罪、非法集资等方面,组织干警开展“送法六进”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知晓率。二是扎实开展司法为民活动。研究制定年度爱民承诺服务事项,及时在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公开服务事项。深化案管中心、12309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公开听证等活动,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深入开展走访企业活动,班子成员带队,面对面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及服务企业措施。充分运用微信官方公众号,加强检察宣传。三是加强信访矛盾化解。加强对群众信访诉求分析研判,严格落实领导包案机制,加强检察公开听证,邀请第三方人员参与,有效推动信访矛盾化解。针对6起重复信访案件,逐案分析研判,明确责任,全力做好化解稳控工作。目前交办我院重访案件已全部办结。
(四)关于“组织建设不到位,素质强警效果不明显”方面
12. 针对“党建与业务融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定“弘扬愚公移山精神 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品牌实施方案,一体推进党的政治理论与检察业务实践融合、党的先锋引领与检察业务绩效考评融合。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建立重要事项台账,形成决策落实工作闭环。二是加强党建工作督导。制定印发机关党建“三级四岗”责任清单,明确督导和跟踪问效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行党务知识培训,提升监督管理教育党员能力。组织学习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实行机关党委委员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机制,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13. 针对“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专业能力建设。认真学习《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研究部署人才培养及专业能力建设工作。利用中检网院、检答网等平台,持续加强互联网、区块链领域犯罪等方面学习,不断提升办案能力。二是完善三类人员考核,印发《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业绩本地化考评及奖惩暂行规定》《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辅助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根据每个干警的特点和专长,建立干警个人档案,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推进人岗相适。
14. 针对“干警成长进步关注不够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优秀干部培养使用。提拔任用7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中层副职,遴选3名年轻干警为员额检察官,加大年轻干部储备。准确把握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盘活职数资源,积极开展职级晋升,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开展青年干警“谈理想、话创新”活动,班子成员面对面倾听青年干警对自身发展和检察工作发展的思考及规划。二是建立健全暖警爱警机制。开展生日慰问、年度体检、生病探望,成立兴趣小组,更新文体活动器材,丰富干警生活。完善书记员绩效考核方案,提升书记员工作积极性。落实退休干部荣休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及时为退休干部举行荣休仪式。三是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将争取荣誉、精品案例培育等纳入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激发争先创优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加大对选树典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不多,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方面
15. 针对“党组部署推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万人助万企”走访调研活动。印发《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细分16项具体工作内容,逐项列明责任部门,成立“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领导小组,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
16. 针对“部门联动协作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府检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府检联动重点工作事项,积极参加府检、府院联席会议。二是采用检察官轮流到公安机关进行监督和协作的形式,确定派驻人员,明确工作内容,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三是建立健全涉企案件线索内部移送规定,加强部门之间相互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涉企案件线索及信访举报台账,规范涉企事项办理,确定专人跟踪办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对办理的涉企业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剖析,认真撰写我区涉企刑事案件调研报告。
17. 针对“服务企业发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系统观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主动邀请示范区工商联、市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会和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建立涉企案件台账,对2021年以来的涉企存疑不捕的案件进行梳理,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持续跟踪监督。三是提升监督能力。增强主动协调意识,制定府检联动实施意见和重点工作台账,积极参加府检联席办公会议,就“小案重罚”“过罚不当”行政案件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加强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理。
(六)关于“巡视及专项巡查反馈问题重视不够,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8. 针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自觉性。一是加强惩戒力度,给予2名人员责令检查处理。二是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合理安排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杜绝形式主义。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纪知识测试,增强以考促学实效。
19. 针对“政法队伍建设专项巡查部分反馈问题未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统筹,积极从符合办公室主任的人选中,根据个人岗位意向,加大培养年轻干部力度,从中酝酿人选。二是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加强日常督导,切实压实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整改。克服“过关”思想,将整改事项进行再梳理,对未完成以及正在整改的事项牢牢抓在手上,以更实举措、更强韧劲推进整改落实。
(二)强化制度建设,防止问题反弹。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注重建章立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三)抓好成果运用,持续激发活力。坚持把整改融入日常检察工作,全面准确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6619539,邮政信箱:济源市沁园中路96号,邮政编码:459000,电子邮箱:jyjczzc@126.com。
中共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