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宣传周 | “挂驴头卖马肉”,黑心店主获刑入狱!
时间:2025-09-16 作者:jysjcy
案例速递 被告人周某某在经营驴肉火烧店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以马肉、马肠冒充驴肉、驴肠制作食品并销售,销售金额48万余元,非法获利11万余元,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 检察官微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