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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丨您有一份检察微提示请查收!
时间:2025-03-14 作者:jysjcy

案例速递

我们经常在公共场合看见“劝君莫动手,打输住院,打赢坐牢”的标语。很多人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但总是难免会因一些小事引起纠纷,并诉诸“武力”解决,最终因图一时痛快而承担严重后果。检察官通过办理的2起案例带你了解“故意伤害罪”。

某日凌晨,李某和张某等人在酒吧喝酒。期间,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李某随即拿酒瓶朝张某头部砸去,导致张某左面部受伤。经鉴定,张某伤情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葛某甲与葛某乙是邻居,一天,二人因生活矛盾在小区单元楼下吵架。期间,葛某甲从自家配套房中拿出一把斧头,将葛某乙头部砍伤。经鉴定,葛某乙之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葛某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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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微提示

生活中发生琐事纷争后若无法控制情绪,致使矛盾升级,乃至使用暴力,不仅无法有效解决问题,还会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伤害他人是一笔“双输”的选择,一时的冲动换来的不是问题的解决,而是刑事追究、民事赔偿。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遇事莫冲动、三思而后行,我们要使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化解矛盾,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