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后骑上心爱的小摩托,“刑”“不行”!丨您有一份检察微提示请查收!
时间:2025-02-07 作者:jysjcy
案例速递 2024年7月13日22时15分许,宋某某与朋友在某火锅店用餐,期间饮用了白酒。饭后,宋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回家途中摔倒,致头部、面部等多处受伤,车辆损坏。交警部门依法对宋某某进行抽血化验,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4.1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犯罪。 我饮酒后驾驶的是摩托车,怎么就是醉驾了?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同样属于醉驾。酒后、醉酒驾驶此类车辆,交警部门依法会对驾驶员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还将面临“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检察官微提示
